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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外健身路徑、室外健身器材**新標準介紹
《室外健身路徑/安全 通用要求》(GB 19272-2011)由**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、**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,201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。該標準是對室外健身器材的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標志、包裝、貯存及管理維護等進行規范的新的強制性**標準,是在《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(GB 19272-2003)的基礎上,歷經1年多時間修訂而成的。新國標的編制由體育總局群體司牽頭,參與單位包括體育器材裝備中心、北京國體世紀體育用品質量認證中心、北京市體育局群體處、天津市體育局群體處、**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10個健身器材生產廠家。新國標在編制過程中參考了日本、美國、歐洲等國的相關標準,技術含量達到國際領先水平,是指導企業設計和生產健身器材的重要依據,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、產品認證的重要依據,也是室外健身器材招標采購工作的重要依據。
出臺新標準的目的及必要性
(一)滿足群眾對室外健身器材功能和質量的新需求。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提高、健身意識增強,越來越多城鄉居民開始頻繁使用身邊的室外健身器材進行體育鍛煉,對室外健身器材功能與結構的安全性、科學性、人本性、健身性、舒適性等要求也越來越高,按原有**標準生產、安裝的器材已不能充分滿足群眾的這些需求,必須出臺新的**標準加以引導規范。
(二)適應我國室外健身器材生產技術的新進步。因受當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器材生產技術的制約,舊標準規定寬松、門檻過低,在規范室外健身器材生產、保障室外健身器材質量等方面存在局限?,F在,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達到了新階段,室外健身器材的生產技術也獲得了長足進步,為通過出臺要求更高、規定更嚴、門檻更高的新標準,消除舊標準存在的局限創造了有利條件。
(三)解決室外健身器材行業出現的新問題。隨著市場經濟發展,室外健身器材行業與室外健身器材產品出現了不少新問題,包括:室外健身器材生產企業良莠不齊,或者剽竊、抄襲其他企業的技術和產品,或者在投標時競相壓價進行惡性競爭。這些問題嚴重干擾了室外健身器材的正常生產秩序,影響了室外健身器材產業健康發展,而舊標準存在的局限性已不能有效防止這些新問題的出現,有必要通過出臺新標準來加以規范。